夏夜,往回數幾個年頭,被家貓玩耍過後的房間,我在舊書堆裡翻到 那幾個年頭 所寫的文字,頓時覺得,聽風的歌的那個時候的年少,好像已經離我有好大一段距離。可能已經不像是沒對準的描圖紙,恐怕是連描圖紙也破碎而 消失無蹤 了。
離開假文青(?)的感覺還算不錯,只是有些事情縱使過了這麼多年,他依舊不變, 就像是客廳的電扇咻嚕嚕的轉著一樣 ,拐彎幹譙(疑?)我還是很在行,只是失德事還是不要做太多比較好。只是,對於文字這件事情還是有種無法抹去的熱忱,就像是對於拍照或是把興趣當作工作一樣。看過村上或是江國也不是什麼能夠拿來說嘴的事情,文字用讀,也就 沒什麼了不起 了。
我倒是覺得文字該用生活的。
後來覺得,與其沉溺在那些咬文嚼字的遊戲裡面,還不如認真去生活比較實在一點。聽風的歌本意就沒有要你照著描圖紙,照本宣科的過完(那未免也太可悲了)你的一生,只不過 試圖 改變與 嘗試 去改變這兩件事情,你總歸還是得去做才是真的。不然也只是流於耍嘴皮子的階段而已。這種可悲的事情,就像是活了 30 年卻從未改變過一樣,還是老想去對準描那些 已經永遠對不準 的描圖紙。
不要問我試圖跟嘗試有什麼 不一樣 。
題外話,現在播放的是 Fire Bomber 的 Light The Light,大概是幾年了呢?我還有 CD 呢。以前在 MSN 上,高中電腦老師,總是偶爾會以不可思議的口吻說,畢業 10 年了呢。是啊,現在應該不只了。講真的 Fire Bomber 真的很好聽啊。
家貓今天睡了一整天,現在在四處巡邏。其實再次回到這個生活了 20 年的老家,除了人事已非的感慨之外,我並不想如數家珍般的去細數那些瑣碎,有許多事情不是可以拿來說嘴的,就讓他靜靜地躺在回憶裡面就好。鮮明的記憶都是 騙人的 ,再怎麼樣也只是 一種 對於過去戀棧的藉口,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比現在在你眼前的人還要光亮。活在心裡的精神,如果還被這樣廉價的隨時推出來兜售,那我只能替你感到可憐,我只能替你所謂鮮明的記憶感到可悲。
以後誰跟我說你對什麼人什麼事有鮮明的記憶,我會請你去 吃屎 吃大便。
夜深了,早點睡吧。